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河北乐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万吨植物纤维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乐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万吨植物纤维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河北邢台临城经济开发区纬八路西段南侧;
建设单位:河北乐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少英
联系电话:137802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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